银行卡pos机收单交易手续费成本收益大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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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让利于民、扩大消费的金融改革要求,国家多次调整境内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率,价格水平不断下降,定价机制日趋市场化。同时,金融互联网科技的蓬勃发展,大大拓宽了金融服务的视角和边界,出现全新市场业态与价格体系,支付市场战略地位全面升级,传统商户收单业务面临巨大压力。本文从研究商户收单业务本质与特征入手,较为全面地分析了现有定价机制下国内商户收单交易的成本收益,指出传统银行卡收单“四方模式”与新型互联网支付“三方模式”根本性的价格差异及成本输出方式,以及对市场发展的最终影响,提出“四个坚持”的监管建议,即坚持银行卡市场“四方模式”、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价格体系、坚持商业银行支付结算基础地位、坚持互联网金融向支付服务平台加快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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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发展和金融创新,以支付为基础的商户业务内涵及外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交易定价机制对市场发展和竞争格局形成巨大影响。


商户收单业务的国际运营模式

自1950年Diners Club大莱卡发行第一张全球签账卡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银行卡产业经过50多年发展,形成了以发卡、收单、交易处理、商户服务等一系列成熟完整的产业链条,并建立起传统的银行卡“四方模式”,即发卡银行、收单机构、清算组织与特约商户共同参与受理市场建设,进而渗透影响到各国经济领域,逐步出现了市场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两种发展模式。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模式。即充分鼓励市场竞争、多元化发展,进而提升银行卡产业的整体生产效率。美国商户收单市场是由银行和专业化收单机构并存发展的,经过不断的行业兼并与竞争,收单服务被细分为若干环节,市场集中度逐渐提高,呈现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2017年美国收单市场排名前五的收单机构摩根大通、美国银行、Worldpay、FirstData和GlobalPayment,总计占到50%以上的市场份额。美国商户收单市场定价机制的核心是保持较高收单价格,并按交易量实施层级定价,交易规模越大就能获得更低的价格。美国市场商户平均费率维持在2%—3%左右,收单机构为了获得更低的交换费和转接费,具有极强的动力拓展商户,扩大交易规模,而商户也有动力引导消费者刷卡支付以获得更低的手续费水平。这也是美国商户收单市场规模经济特征更明显的重要原因。

(二)以韩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模式。即政府在银行卡产业链中发挥积极作用,以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韩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在2003年爆发信用卡危机后,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大调整,规避风险,使银行卡产业得以恢复发展。韩国的银行卡受理市场信息转接和专业化服务主要由VAN(增值服务网络)公司承担,韩国商户使用的所有POS机具均由VAN公司提供并维护,但VAN公司基本上不提供信息交换和资金清算服务。同时,韩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银行卡产业发展,如鼓励持卡消费,当持卡消费超过持卡人收入的10%时,超出部分的20%可免缴所得税;对工商企业以银行卡结算超过10万韩元的商品采购或服务,可免缴采购税;要求零售、餐饮、宾馆行业的商户必须受理银行卡,否则将接受严格的税务审计检查等。韩国促进银行卡受理环境发展的主要手段是政策引导,在要求商户受理银行卡的同时,给予商户税收上的优惠,充分调动特约商户的积极性,较好地处理了商户与收单机构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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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商户收单业务模式以政府主导型为主。我国商户收单业务是伴随着银行卡发卡业务一并发展起来的,随着1985年中国银行发行第一张“中银卡”,以四大行为主的商业银行纷纷开启受理环境建设道路,为自己发行的银行卡搭建受理网络。为建立一个现代化的电子货币系统,普及银行卡应用,1993年起国家启动“金卡工程”,有力推动了国民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特别是2002年中国银联的成立,解决了国内银行卡产业联合发展的运营机制问题,实现各类银行卡“联网通用”,商户收单业务进入“市场资源共享、业务联合发展、公平有序竞争、服务质量提高”的良性发展环境。同时,由政府主导开展商户费率价格体系改革,逐渐建立起产业各方分润模式,借鉴国际经验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受理市场建设、实施境内人民币清算市场开放,并强化监管力度,从严治理支付市场,进而推动国内商户收单业务进入多元化、市场化的发展格局,产业影响力不断提升。

我国商户收单手续费的政策变化

自1993年起,国家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完善商户费率管理制度,先后六次规范调整商户收单价格体系,一方面逐步建立起产业分润模式,另一方面贯彻让利于民、普惠金融导向,不断降低商户费率,使大众享受支付服务就像水、电、煤、气一样,要素化、标准化、大供给、低成本。

(一)1993年确定信用卡业务最低扣率1%-4%。1992年12月,人民银行发布298号文件《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明确人民币信用卡业务在不同行业的最低费率,其中最低费率1%(如百货、运输),最高费率4%(如工银、美术品),平均费率2.5%-3%(如餐饮、宾馆),由银行和商户议定,并无分润要求。

(二)1996年将信用卡业务费率下调至2%。1996年1月,人民银行正式颁布26号文件《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在上调信用卡透支限额的基础上,规定信用卡业务费率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由银行和商户议定,也未提出分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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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999年实施行业分类费率与分润机制。1999年1月,人民银行颁布17号文件《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将商户费率按照行业进行划分,其中宾馆、餐饮、旅游、娱乐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其他行业不得低于1%,并首次引入收单分润机制,形成发卡银行、清算组织、收单机构按比例分润的雏形。

(四)2004年固定“721”分润模式。2004年初,人民银行发布126号文件《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明确了发卡银行、收单机构以及清算组织的分润比例为“7:2:1”,并进一步细化行业分类,对于民生类和公益类商户实施费率优惠,设置房地产、汽车销售等大额交易领域商户的手续费封顶措施。但优惠行业和封顶行业的出现,为后期商户收单市场套码乱象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五)2013年全面下调商户费率。2013年2月,人民银行发布263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按照行业大幅下调商户费率,并对发卡银行和清算组织分润实行政府定价,对收单机构分润实施政府指导价。其中,餐饮类商户费率1.25%,一般类商户费率0.78%,民生类商户费率0.38%,公益类商户实行零费率。

(六)2016年推动借贷分离定价。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557号文件《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在继续大幅下调商户费率的基础上,取消行业费率,有效遏制了套码乱象。首次提出借贷分离的定价机制,对发卡银行和清算组织分润实施政府指导价,对收单机构分润实施市场议价,其中发卡银行分润借记卡0.35%,单笔13元封顶,贷记卡0.45%,清算组织服务费不高于0.0325%,收单机构服务费完全市场化议价,即分润比例为“X”,由商户与收单机构商议确定,收单机构利润空间进一步收窄。

经过六次价格调整,商户平均费率水平从最初的3%下降到目前的0.5%左右,整体降幅达到500%,市场实际费率则更低,在全球商户收单市场处于较低水平。为对比商户费率变化情况,笔者以国内餐饮类商户1000元交易为例,简单测算总结了历次费率改革的总体思路及带来的商户回佣与分润变化:

表一:国家历次费率改革情况

国家历次费率改革情况

国家历次费率改革情况

下图则反映了历次费率改革带来的产业各方价格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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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改革带来的价格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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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举例可以看出,国家费率改革坚持银行卡“四方模式”,逐步落实市场化导向,实现了让利于民、扩大消费的目标,但对商户收单业务也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价格持续下调,收单机构直接收益水平大幅降低,普遍面临亏损压力;另一方面收单机构服务费完全市场化,对收单机构创新能力和运营效能提出更高要求,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国内支付领域创新与模式变迁

随着移动设备、高速数据通信以及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创新推动支付产业成为金融科技的应用高地。科技革命与支付产业的深度融合爆发出巨大能量,衍伸出全新市场业态和发展模式。

(一)商户收单业务内涵与外延发生深刻变化。传统意义上的收单业务是特约商户基于POS等设备发起的支付业务,伴随2010年《非金融支付机构管理办法》出台,收单机构正式被监管机构认定为包括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内的各类主体,2013年《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收单业务是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随着支付市场的逐步开放,目前国内收单机构已达千余家,其中主要收单银行9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238家,商户收单业务也因为线上和线下、有卡和无卡等渠道、模式的不同演化为多元化的商户支付服务。2016年人民银行等十四部委《关于促进银行卡清算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收单机构创新,为商户提供综合支付方案,推动商户收单业务从早期铺设备、做收款迅速转向搭平台、建场景,从单一的支付服务迅速升级为涵盖账户、资金、营销、信用、数据、安全在内的综合性服务,为收单机构带来综合化的价值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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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支付出现直连“三方模式”。历次商户费率改革是国家基于传统银行卡“四方模式”做出的政策性价格调整,以期通过政府指导方式鼓励市场充分竞争,确保特约商户、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及清算组织等产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但随着互联网金融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迅猛发展,一些市场份额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依托强大C端和线上优势,通过直连发卡银行方式,建立起短平快的互联网支付“三方模式”,并迅速垄断移动支付市场。在“三方模式”下,第三方支付机构并不参与银联等清算组织的网络清算,而是自行向发卡行进行清算,第三方支付机构承担了事实的转接清算角色,进而自成体系、自主运营、自行定价,执行非常灵活的价格策略,快速占领线上线下商户市场的支付入口,对传统银行卡“四方模式”造成极大冲击,掀起了全方位的、深入的支付战争。可以说,金融科技创新一方面使得支付业态更加丰富,服务更加便利,另一方面也使得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借创新绕道发展、野蛮生长,造成支付市场乱象,影响到国内支付领域的价格体系和市场秩序。

(三)商户业务成为具有综合贡献的基础业务。商户业务收益稳定、数据含量较高、低风险、低资本占用,一次投入、快速见效、长期回报,是经济转型期收单机构轻资本运营、产出效率较高的盈利单元之一。商户业务覆盖“全量客户”,全面服务于各类对公和个人客户,是一个包含了存贷汇业务、贯通金融生态的价值源泉,能够带动存款、贷款、理财、融资等业务协同发展。商户业务能带来重要支付场景,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关键要抓商户、拓场景,以牢牢掌握支付的通道、交易和场景,打造多维度、多业态、“支付+融资+平台”组合式的场景解决方案,构建消费、生活、金融一体化的O2O生态圈。商户业务构建出广泛的营销窗口,广布各行各业、横跨线上线下、面向大众民生的数百万商户是开展产品营销、宣传推介和客户服务的绝佳窗口,通过高流量支付入口能够做到“获客户于平常、融营销于服务”。商户收单业务已经延伸成为一个获客、活客、粘客的重要平台。

(四)构建商户金融生态圈成为全新业态。金融科技融入国内支付市场后,在创新收单模式、挖掘商户多元化价值方面创造出奇迹,不但以商户为核心衍生出丰富的互联网金融,还以支付为突破口发展跨界服务,使原有商业模式得以颠覆性革新。诞生于2004年的支付宝以“支付+”的发展战略,将扫码支付迅速构建成广泛覆盖的赋能生态业务,用十年时间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平台,服务千万级小微商户。财付通依托微信社交平台实现超常规发展,商户规模超千万,收单交易规模市场领先。工商银行从战略层面全方位谋划商户业务发展大局,2016年6月在国内商业银行率先成立商户发展中心,积极开展互联网转型发展,全力打造e支付商户收单品牌,全面实施推动“e商助梦计划”,深入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互联网金融生态下,商户客群已成为市场新贵,以商户为核心,以支付为入口,打造商户金融生态圈成为行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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